天长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汉昌 统计法治署名文章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最根本的就是有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十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统计事业发展把舵定向。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断推动统计工作创新发展。
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抓实统计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为提升数据质量,天长市以党的二十大的新思想、新观点为指引,“三个抓实”持续夯实统计基础。一是抓实数据审核。天长市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统计局《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滁州市统计局关于数据质量的有关要求,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夯实责任、从严从实、抓细抓常,认真组织开展数据质量审核,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分析评估,积极开展现场数据核查,杜绝企业虚报、瞒报、少报、漏报。二是抓实比对核查。分专业对“四上”单位数据进行自查,利用税务等关联指标比对,检查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持续提升数据质量。三是抓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制度上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人员配备,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好基层统计人员待遇保障,稳定基层统计队伍,为统计工作长远、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三、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就必须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对于未严格履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责,在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中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要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执法检查敢于“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三是要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配强选优执法骨干,建立以老带新模式,不断给统计执法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保障统计监督职能的实现。四是加强统计信用建设。健全企业统计信用信息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统计违法失信“黑名单”,完善统计调查对象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加强统计普法宣传
“知法方能守法”,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是推进依法治统重要基础,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系统内外因地制宜进行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一是要把领导干部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关键对象。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大力推进统计法纳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敬畏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尊崇统计法。二是要把统计人员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重点。在业务培训会上增加“一小时普法”环节,争取做到“逢会必普法”,统计人员自身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在日常统计调查工作中出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要把调查对象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核心基础。进一步构建新媒体普法模式,借助室外视屏、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媒体,制作优质普法宣传作品推送给调查对象,使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规范统计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统计创新,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