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5 15:19来源:市统计局阅读:字体【  

 

滁统〔202319

 

 

滁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统考办〔202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9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在合肥市。)

二、考试大纲和考试信息查询

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考试报名条件相关说明见附件,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4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

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3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1日900至8月15日1600。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审核,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承诺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要在8月16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市统计局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高级统计师的人员,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今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仍采取集中分片设置,届时我市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设置考点。省统考办将于10月23日1600后开通网上准考证打印,各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费和考试教材

初级、中级、高级考试费均按每人100元收取。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系统核验为“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7日1600,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需要初、中级考试教材的考生,请自行购买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统计业务知识(2023版)》、《统计相关知识(2023版)》;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

为便于高级考生复习备考,省统计局邀请了专家录制视频。高级统计师考试辅导视频包含《高级统计师考纲》解读、复习应考技巧、考试知识选讲、历年试题解析等四部分内容。视频已在省统计局官网及“安徽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可上网浏览。

 

附件: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2023年7月21

附件

 

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抄送: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滁州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学院

滁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37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