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滁州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3-04-17 09:19作者:综合科来源:滁州市统计局阅读:字体【  

2023年度滁州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滁州市统计局

重点普法内容

共性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重点法律法规规章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
《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国家安全法》
《反间谍法》
《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本单位2023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

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法治宣传月等

本单位2023年每季度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时间、名称);“法律七进”牵头单位需明确至少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时间、名称)

1.通过数据核查等时机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常态化)

2.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开展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常态化)

3.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合法性审查培训活动(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4日)

根据2023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1.组织各级统计机构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

2.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研讨,积极组织参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等组织的培训活动。

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举办机关干部法律讲座,继续落实将宪法、法律法规纳入新任机关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推动并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常态化。

4.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法治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营造统计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

5.利用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时机,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6.各级统计机构推进在专业统计年报会、专业培训会上开展会前学法。

本单位普法平台(网站或新媒体名称)

http://tjj.chuzhou.gov.cn/,滁州市统计局官方微博微信

分管领导、联络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徐广亮

联络科室:统计执法监督室

联系电话;3315022

普法联络员:王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