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12 10:44作者:综合科来源:滁州人民政府发布阅读:字体【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更加有力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滁。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离滁,这既是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也是为全市防疫大局出力。确需离滁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滁前及时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主动报备行程。近期有省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城市来(返)滁人员,应主动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或入住宾馆酒店进行报备,并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等措施。

三、落实核酸检测。所有来(返)滁人员在抵滁查验“两码一证”后,立即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城市来(返)滁人员要进行3天3检;在滁人员按要求参与区域核酸检测。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人员,将进行短信或安康码弹窗提醒,进而赋码管理。

四、避免聚集活动。倡导来(返)滁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少办,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举办方和承办的酒店宾馆要提前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五、查验“两码一证”。乘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需查验安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宾馆酒店、景区景点、文化场馆、购物场所等人员密集或密闭场所,需查验安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做好登记工作。

六、严实“四方责任”。依法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以及干扰防疫大局、失职渎职等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规处置、依法查处。

以上措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

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