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5-2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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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

    (一)缴存: 2018年,全市缴存30.64亿元,同比增长13.53%。2018年末,缴存总额225.11亿元,同比增长15.76%;缴存余额70.57亿元,同比增长5.98%。

    (二)扩面:2018年,新开户单位747家,实缴单位4380家,净增单位570家;新开户职工4.10万人,实缴职工24.29万人,净增职工2.69万人。

    (三)提取:2018年,缴存人因购建住房、偿还贷款、支付房租、大病、退休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26.66亿元,同比增长5.92%;占当年缴存额的87.01%。2018年末,提取总额154.55亿元,同比增长20.86%。

    (四)贷款:全年发放个人贷款0.64万笔19.94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43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65万笔145亿元,贷款余额90.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5%、15.94%、10.3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28.28%,比上年增加5.10个百分点。

    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目前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10家,支持缴存人购房77.99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47.8 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1.62%,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2亿元。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建制扩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知晓面,动员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市、县(市区)联动共同推进建制扩面工作。将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和园区,细化到重点单位和企业,并实行定期调度。三是落实非公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政策。对2017年度申请财政补贴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初审、复审和公示,及时兑现补贴资金28万多元,激发非公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四是加大归集缴存执法力度。对105家企业发送《建制催缴通知书》和6家企业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重点企业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军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建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规范缴存机制,降低企业成本。及时公布2018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和最高缴存额,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集中年检,完善基础信息;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精神,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予以规范调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授权,对经营困难企业允许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支持住房基本消费需求,保障住房民生改善

    一是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收益面。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整治,对拒贷的5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并责令整改,畅通缴存人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渠道;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増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等使用住房公积金特殊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2018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人数和金额分别是上年同期的2.3倍和2.1倍。二是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保障缴存人首套普通住房需求、支持缴存人二套改善性住房需求原则,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停止第三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停止在缴存地或户籍地以外城市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控制住房公积金使用次数,控制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防止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三是加大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防范力度。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内审部门专项、抽样稽核的“三道防线”,切实防止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已发现并制止14起骗提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规范地方住房保障金融服务。及时调整惠民住房金融服务公司贷款投向,定向为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初始就业者购房发放贷款,回归“惠民”本色,保障惠民住房金融服务公司可持续运行。

    (三)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健康运行

    一是积极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2016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支出持续大于收入、导致住房公积金收支倒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于2018年5月份启动了三级预警机制,暂停“公转商”贷款、异地贷款业务,实行贷款“轮候”发放;于2018年7月份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过控制贷款规模、调整首付比例、限制住房公积金用于非自住类住房消费等措施,逐步缩小收支差额。10月份起,流动性风险得到初步控制,当月全市住房公积金收支实现略有结余。二是切实防范资金运行风险。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日清月结;撤销合并银行账户29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理、贷款的受理、审核、审批分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规范贷款审批流程,强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严把贷款使用方向和还贷能力审核关;按月梳理到逾期贷款,积极催收逾期贷款,控制贷款逾期率。三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根据住建部的统一部署,利用电子化检查工具,定期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账户设立、资金存储、提取审批、贷款审批、贷后管理、账务核算、费用支出等方面的风险点,积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风险隐患。

    (四)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模式

    一是做实信息化基础。对原有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规范,顺利通过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双贯标”复查验收;建设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并将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12329服务热线、手机客户端等8种服务方式统一集中到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已有31项服务事项可以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其中达到四级网办深度1项、三级网办深度30项;实现综合服务平台与安徽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二是提升信息化实效。公积金信息服务系统已经实现“五化”功能,即:部分业务办理在线化。开通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和个人部分提取业务网上申报渠道,实现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足不出户”办理、部分提取业务“不见面审批”和网上自助办理。咨询投诉畅通化。12329住房公积金专用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的并联转接,全天候受理缴存职工咨询和投诉。查询渠道多样化。利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自助服务终端、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客户端等多渠道提供查询服务。短信通知实时化。住房公积金12329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缴存人推送汇缴、补缴、结息入账等信息及提取、贷款审批办理结果。资料打印自助化。缴存单位、个人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打印相关业务回单。

    (五)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管理绩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围绕中央巡视安徽“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省委巡视滁州反馈问题及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十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滁州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党的组织生活“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等,全面对照排查存在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二是以“学先进、找问题、补短板、促提升”为主题,全面开展内部管理大稽查。用两个半月的时间,对各分支机构、科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发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等进行全面大稽查,做到稽查无死角、业务全覆盖,共发现10个方面50多个问题,对存在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修订和出台了财务管理、会议考勤、资产档案、窗口服务规范、内审稽核、信息发布、贷款项目准入、贷款审批及保证金管理等多方面管理制度,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先后组织五次职工专题业务培训,学习领会新知识、宣传贯彻新政策,提高职工综合业务素质,适应新时代住房公积金管理需要。五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中心领导分头深入各分支机构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重点工作“大调研”活动,深入查找和纠正“四风”问题,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发生,切实提高管理绩效和群众满意度。

    (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规范窗口服务行为。严格执行窗口服务承诺和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规范服务用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效率,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改进窗口服务措施。将业务审批工作由中心科室前移至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线下业务办理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行 “一口清、一柜办”,从“一岗多能”到“一岗全能”,切实方便办事群众。三是落实“减证便民”措施。减少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材料171份,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先后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3大类16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再造,让各项业务办理全面晋级快车道。中安在线等媒体对中心“减证便民”成效进行了多次宣传报道。四稳步推进贷款“自主核算”。先试点、再扩大,在两家委托银行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此项业务的开展,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限,实行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变了原有的“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运行的“加速度”。五是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作为全省两个调查点之一,对进城务工人员、新入职人员等新市民住房状况、住房需求进行了调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六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中心共回复办理社会各界来信、来电、留言等近1000件,其中办理网上咨询投诉300多件、回复省长市长热线(信箱)600多件,及时回复办结率100%,满意率达95%以上。

    (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三查三问”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心党总支按期成功换届并创建三星级党员活动阵地,进一步规范所属各党支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文明创建和脱贫帮扶活动,组织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日”活动,组织和开展多项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确保干部干净担当、资金安全高效。

    此外,持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开展“双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扶贫、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省档案管理局授予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中心服务窗口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滁州市先进集体”、被市政府授予“红旗窗口”、被省效能办授予全省政务服务系统“最佳服务窗口”、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被市效能办授予“社会满意窗口”、被市妇联授予“市巾帼文明岗”、被市文明办授予“文明窗口”;1名窗口工作人员被团市委、人社局授予“全市青年岗位能手”,3名工作人员被市文明办授予“微笑大使”。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住建厅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住房公积金管理,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和惠民作用,持续推进建制扩面,继续实施稳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防范资金运行风险;以“管理规范年”活动为抓手,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努力开创新时代住房公积金管理新局面。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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