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滁州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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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和滁州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重点法律法规规章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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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2024年每季度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时间、名称);“法律七进”牵头单位需明确至少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时间、名称) |
1.通过数据核查等时机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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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开展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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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合法性审查培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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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度全市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法治文化活动、普法竞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公益普法宣传等) |
1.组织各级统计机构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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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研讨,积极组织参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等组织的培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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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举办机关干部法律讲座,继续落实将宪法、法律法规纳入新任机关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推动并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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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法治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营造统计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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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用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时机,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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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级统计机构推进在专业统计年报会、专业培训会上开展会前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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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普法平台(网站或新媒体名称) |
滁州市统计局官网(http://tjj.chuzhou.gov.cn/) 滁州市统计局官方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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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联络科室及 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徐广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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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科室:统计执法监督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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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0-3315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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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崔龙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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