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统计法治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做好本年度统计法治总结工作,研究部署明年工作任务,请于11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经局领导审核后的统计法治工作材料报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室。
一、报送内容
1.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总结及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2.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台账(企业台账)。
4.2021年度统计信用修复台账。
二、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按照市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认真梳理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困难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2.认真填报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并逐级汇总审核,确保各项指标数据准确无误、逻辑关系正确,同时要与统计执法检查台账(企业台账)相应时期数据一致。
3.准确把握上报数据时间节点。报送内容中第1、2项时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第3、4项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三、报送形式
1.纸介质。以正式公文形式报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室。
2.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FTP/执法监督室/2021/2021年法治工作总结目录下
统计执法监督室
2021年11月18日